南京拆迁评估的完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拆迁评估的完善
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评估的完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尽量使评估价接近公开市场价。



  

  房屋征收应当采用“赎买”政策,由政府出资购买被征收房屋,之后拆迁房屋、腾出土地,故应按公开市场价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11条亦明确规定:“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公开市场价要素包括:卖出和买入完全出于自愿;具有适当磋商期,而不是急于出售或购买;卖买双方可选择最合适价款交易。但落实公开市场价几乎不可能:房屋征收并非处于被征收人自愿,公共利益面前无法对抗;征收命令和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征收人必须在规定期限交出房屋,不能讨价还价;被征收人不可能控制安置补偿标准和评估程序,无法选择最合适出售价。如此特殊的交易条件和交易过程,再加以现行评估模式和评估方法存在诸多缺陷,很难形成公开市场和市场价格,故应当大力改革评估制度,尽量使评估价接近公开市场价,切实保障被征收人不因征收而降低先前生存条件。



  

  二、评估模式应当市场化。



  

  现行房屋拆迁评估分为两种模式:按政府指导价评估和按市场比较法评估,北京和上海是两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以货币补偿为例,北京住宅的评估模式为:(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由政府制定并定期公布;上海住宅的评估模式为:采用市场比较法,以拆迁房屋相同或相似区域内收集成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充分房地产市场交易实例(包括房屋拆迁范围内的交易实例),评估出房地产市场单价,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对比可见,政府制定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明显不合市场机制,不能准确反映房地产市场价,而且不能及时更新,如北京基准地价1993年首次发布,直到2002年才修订,该评估模式明显与市场机制严重背离;而市场比较法评估模式与市场机制接轨,评估结论趋向于公开市场价,应当大力推广。



  

  三、引入多种评估方法。



  

  房地产市场有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综合评估等多种评估方法,应当根据房屋具体情况采用相应评估方法,《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16条亦明确规定“拆迁估价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市场比较法的估价结论接近公开市场价,应以尽量采用,但在估价时点近期没有交易实例可比较的,应当采用其他方法。拆迁商业用房,北京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上海采用收益法,房屋收益应按照房屋的租金收益确定,两地均采用“一刀切”方式处理,但商业用房至少可分为出租型、商业经营型、生产型三种,其未来正常受益具有较大区别,故应当区分评估。对于公益事业用房、房屋附属物和临时建筑,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其他方法估价的,可采用成本法估价。



  

  四、减少无形制约,增强评估机构的市场性。



  

  如果评估机构受到干预和制约,评估结论肯定显失公正。拆迁纳入房屋征收制度后,政府是征收的发动者和实施者,即使不予主动干预,评估机构仍然受到诸多无形制约,难以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无形制约包括:评估机构欲获取拆迁评估资格必须向政府申请核准,由政府认定和公布其评估资格;评估活动必须遵守政府制定的评估规则、技术规范,某些省、市还必须使用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政府是征收发动者,自然也是委托人,评估机构的报酬来源于委托人支付。减少和摆脱无形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除评估模式市场化,引入多种评估方法等措施外,还应当将房地产评估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逐步纳入行业管理,由行业协会核准评估资格、制定评估规则、发表市场信息和惩戒评估机构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试用期怀孕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用人单位若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极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将面临按照法律规定继...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重视,在劳动法中也有相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并不了解,导致了在被解聘后不知道该如何补偿。那么?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下面就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怎么进行补偿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如果没有签订...

·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一、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工伤的骨折能休息的时间,主要根据骨折的类型来决定。骨折以后恢复时间最少得3个月以上。对于轻微的骨折一般3个月完全可以达到功能正常的恢复状态,这时候就可以停止休息。有些骨折类型相对比较麻烦一点。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发生了交通故事后,报警之后处理了相关手续,会就此交通事故与对方协议赔偿,在赔偿之前,首先要将车辆进行定损,以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是多少?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行业是职业的类别,农村居民不是个行业,人均纯收入不是职工的平均工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农民与大生产的农...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办法。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 诉讼离婚适用要件: (一)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