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1、在签约阶段,促使对方全面准确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谨慎签约。
  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签约人估计不足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签约一方或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守约人的利益受损引发纠纷的情形。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双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2、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因合同中有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约定,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明确具体,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时,可以迅速确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如果守约方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下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因没有约定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而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只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且对该实际损失当事人还必须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这里就存在一个加重守约方举证责任问题,无形中给守约方索赔增加障碍,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在一些实际案例当中,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违约方带来的损失,而在诉讼中难以胜诉。
  4、违约责任的约定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明确约定金额或计算方式、赔偿范围等,使索赔有具体的可操作依据。
   二、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来说,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此机械处理并非合理。毕竟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违约责任则是合同设立目的未实现的救济途径。虽然合同效力因有关原因而不复存在,但其意志已体现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尤其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受合同效力影响的情形,似应有肯定违约责任条款独立性,使之在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认时有可适用的余地。
  实务中,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仅限于支付违约金。理由是,支付违约金这种违约责任方式性质上属于预定赔偿金,当事人有选择数额多少以及如何计算的需要,同时作为救济方式,其更为关注是否有实际损失,与合同效力存在与否关系不大。而其他违约责任形态如继续履行、修理、重作、更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则不仅必然基于合同有效成立,而且当事人选择余地有限。至于赔偿损失,虽也与合同有效存在与否无必然关联,但其适用多取决于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合同打交道,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我们一定要对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加以重视。对方有违约条款的限制下,就会在合同签署的时候谨慎小心,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执行合同内容,保证我们的利益得到维护。

·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感情变淡甚至感情破裂,而这主要也会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上面,就包括一方出轨、有恶习等等。那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生活中,不仅经常出现汽车追尾汽车的情况,摩托车追尾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对于摩托车,有一部分我国是将其认定为机动车的,但有一些则属于非机动车。此时,就要据此来划分事故的责任。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

·双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双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抵偿房屋公司)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 (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

·公司非法集资300万怎样处罚
    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听说过非法集资这样的概念。当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也会看到关于避免非法集资的宣传,非法集资是不受银行保护。非法集资如果符合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在下文中将针对公司非法集资300万处罚的问题,为您进行介绍,快来下文学习吧。 一、什么是非法集...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一、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
    继北京和上海,深圳是中国的第三大城市,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中国金融贸易中心之一。来深圳务工生活的外来人员,在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招聘信息的时候,除了要看招聘企业提供的薪资待遇之外,还要了解企业是否有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的福利。五险一金是所有劳动者应得的保障,这在劳动合同法中亦有...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撞伤牛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首先,动物一般属于财产,对于饲养的动物,若被车撞了,造成动物的所有人直接财产损失,在道路上驾车撞到动物之后发生了直接的财产损失,一般就构成了交通事故; 其次,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履行下车处理现场及报...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一些生态资源,法律是进行保护的。例如我国的森林资源,是绝对不允许私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进行大量的伐木的。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法律法规当中对于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什么呢?盗伐林木罪...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买车辆后,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减轻自己的责任,会购买车险,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经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既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