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您的位置:首页  »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年12月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援助律师。目前,受援助的30余名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并顺利拿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款,该案顺利结案。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工,2013年11月北京某公司发出《通告》,告知全体员工因订单减少、工厂搬迁等问题,工厂从12月1日进入停产停工状态,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约,未到期的公司统一安排至某沿海城市。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认为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履行地点,况且他们已经熟悉了现有的工作生活环境,故不同意公司的安排。于是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李慧霞律师律师承办该案。接到指派后李慧霞律师首先和这31名农民工约谈,了解详细案情,分析证据材料,并指导他们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经过李慧霞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用人单位和31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二、专家点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仅面临经济利润的考验,也面临着劳动人力关系的挑战。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实效为目标,以调解为主要手段。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工资、奖金、保险费用等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生机,也是影响和谐社会的隐患。双方应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及时、高效的解决纠纷。2、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裁员方案,注重离职流程指导和设计,防止大规模的劳动争议诉讼。特别是裁员规模较大,设计人数较多时,应聘请专业律师团体,审查裁员方案,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参与裁员谈判,与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工会沟通交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化解裁员法律风险。3、劳动者应具有维权意识,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对群体劳动争议案例的介绍,可以更好的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对于律师而言,也可以有效的掌握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以及案件的办理技巧,避免不稳定情形的发生。针对具体的案件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负担一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是教育上面的费用。因为离婚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结束,但是并不是对于子女,父母这种关系的...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公诉案件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自诉案件由原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在审判中可以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但是,这属于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是权利,不是义务或责任。被告人可以依法行使辩护权,也可以不行使辩护权,而且不能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1、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曰在江苏淮安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

·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中只规定了抚养费的给付规则,没有违约金这一项条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被告持续拒绝缴纳抚养费,一切费用由原告先行垫付,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时,原告应如何申请判决支付抚养费和利息?和我们一起看: 一、子女抚养费违约责任的合同法适用问题 有人认为,...

·离婚诉讼的概念
    离婚诉讼的概念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

·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生活中有严重影响自己身体健康或者财物安全的侵权行为只要刑事诉讼,犯罪分子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那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

·监护人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时的责任、子女姓名的决定权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就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的监护是以保护抚育未成年子女为中心,不仅表现为权利,而且更多的表现为义务,在赋予父母管教和保护权利的背后,更加突出了父母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义务。
 &nbs...

·毒品犯罪量刑意见
    常见的毒品犯罪,包括了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等等。众所周知,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同时最高法也对毒品犯罪量刑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即毒品犯罪量刑意见。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一下毒品犯罪的量刑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