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务抵销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销情形并末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是同一类作出要求,因而这是一种含意抵销。
   二、债权转让与债务抵销的联系
  债权转让的抵销制度中所规定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中的“债权”是否是指与所转让债权紧密相连的双务合同中的对债权人而言的债权,还是另外单独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如果限于前者,则很好理解,因为这符合《合同法》中典型的互负债务的抵销;但如果属于后者,毫不相关的单务合同关系是否也可以进行抵销?《合同法》中并末明确说明这一点。但是,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3条所提出的抵销情也包括对毫无联系的另一债权债务的抵销情形,因为只要其符合债务人的债权是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条件,便可以进行抵销。有人可能会问,这是否对让与人不公平?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当让与人在享受法律赋予的可以转让其债权的权利时,也必须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义务。
  债权让与人将自己一部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务人应如何进行抵销?原则上,债务人可进行抵销。对于可分离之债而言,如给付之债,债务人可以具体以量的形式来按部分或比例进行抵销,但是如果不属可分离之债,也就是说,此债的分离将会影响到实现合同的目的,则不能进行抵销,因为这有悖于《合同法》中第5条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之间的联系这一问题,我们在进行l债权转让是一定要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不得按照个人意愿进行债权转让债务抵消。

·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还要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扶养费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会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和抚养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按照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进行诉讼处理,以此维护权益。一、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可通过提...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法规有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法规有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规定主要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但前提是公司有处罚依据,并且是合法制定的。 因此,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

·没有领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一、没有领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后,两个人婚后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当婚姻关系结束后,房子如果归其中一方或第三方所有,这就涉及到相关的过户问题,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相关问题。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二...

·需要看劳动者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需要看劳动者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

·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犯罪,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一、并购基金是什么 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