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
您的位置:首页  »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验,并进行责任的认定,虽然在国家这个大环境里面总的标准是一样的,但是每个地方可以进行更加具体的规定,那么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追尾事故: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倒车溜车: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越线超车: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A车全责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A车全责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车全责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车全责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右侧超车:A车全责右侧超车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A车全责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意: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认定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 注意事项
  
  (1)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2)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3)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上文就是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深圳市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更加细化,对超车,追尾事故,倒车以及灯光引起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当然如果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

·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采取的是夫妻之间的协议为主,对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首先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提前诉讼。在重新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后,应该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第一种:如果...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企业破产案件中的律师服务
    在办理公司、企业破产的案件中,律师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第一,代理或协助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宣告破产可以由债权人提出也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律师在办理此项事务时应着重注意,协助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现在几乎每一个公司都对外享受债权,负有债务,这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这里就有一些问题,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形式?我们查阅了有关专业知识,下面给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 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购买新车,就需要签订一份购车合同,这份合同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购车合同中有违约金一项,违约金的制定比较灵活,所以很多人会问,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在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一场博弈,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利益受损。而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购房者在签房屋买卖合同时,就要多加注意了。那么,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1、出...

·刑诉法第一审程序需要多久完成?
    刑事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审理,至关重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这样的审理就是针对该案件的初次审理。在这一次审理当中,有关当事人都需要出庭参加案件审理,公诉方和被告一方会针对案件情况进行对质以及争辩,并且法院最终会做出一个第一审法院的判决,如果该...

·2023年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什么?重婚罪的追诉期规定是5年的追诉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