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爆发”,但是由于没有充足的法定标准的证据,女方往往难以得到适当的补偿。“小三”插足,本来对受害女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折磨。但是,一旦因此而离婚,如果证据不足,往往就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于是,受害方就会“吃哑巴亏”,得不到因受“小三”之害的经济补偿。那就等于在伤口让又撒上一把盐。

  

    法律保护弱者,法律要以事实为根据。由于“小三”而导致离婚的女人,很多都是把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官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的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宾馆入住记录视为“捉奸在床”。很多家庭发生信任危机后,会求助私家侦探搜集证据。对此,法官说大可不必,只要能掌握男女入住宾馆的记录,就基本上稳操胜券了。

   把小三“捉奸在床”,就如同武术高手“点穴”一样,一招制胜。不必“唠唠叨叨”,“捅捅咕咕”,拿一些“较不住真儿”的现象,去证明自己是“小三”的受害者。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2、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就诉讼中发生的各种程序性问题和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不知道该如何起诉,起诉费是多少?当然也有很当事人考虑请律师打官司,但是却不知道请一个律师需要多少钱,是否值得?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准备好财产保全(如果需要的...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 无偿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知识: ...

·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每件案件的辩护词的编写都是以法律标准为依据。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不下小数,如果需要为集资诈骗这种犯罪性质的案件编写法律辩词,那么辩词是根据什么法律依据来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揭露集资诈骗案辩护词编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集资诈骗案件中,根据《非法集资解释》第5条规定...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主要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主要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

·醉驾判刑能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如果有,此时计件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后,车子经过碰撞,虽然维修后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此时就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