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
  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二、土地确权后能进行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四种处理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起诉。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从上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自己需要撰写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文书的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是不同的,再清楚文书类型之后,我们再需要考虑格式的问题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一、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打官司的,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的拆迁问题,拆迁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在关心的,也是当前非常热议的话题。那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呢?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一、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夫妻...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我们知道很多工程的建设是比较复杂的,例如像高楼大厦、跨海大桥、深海隧道这些巨大的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任何人或者企业担负得起的,因此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详细的规定,那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在涉及到证券市场业务时,投资者会经常碰到一些金融方面的专业词汇,比如保证金比例,特别是融资保证金比例是什么意思等具体的金融知识,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初次接触时这些名词时都会感到摸不着头脑,有时还会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关于保证金比例...

·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只有以下几种情...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还贷能力。那具体来说房贷是如何计算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银行放贷并不是免费的,会收取一定的利息。那此时房贷利息又是怎么算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贷是如何计算的?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这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的重要凭证。当我们由于某种原因从原单位进行辞职,之后获取与原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十分重要的。那么,遇到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重要性1、终止或者解除...

·南京市投资环境概述
    

文化底蕴深厚

  南京已有2496年的建城历史,经历了十朝都会,与北京、西安、洛阳并列为中国四大古都。著名的历史文化给南京留下了丰富灿烂的遗产、深厚的历史遗存。她与南京雄浑秀美的山水城林融为一体,构成了城市独特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


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