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
您的位置:首页  »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车,自然也要买保险,很多人对交强险的赔偿不是很了解,还在非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以及非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这些问题而烦恼,那么,非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什么呢?下面,律所为您解答。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999求助。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理赔
  
  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上,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实践中,判断机动车驶人是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主要是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比例。目前,有的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即使机动车一方不负有事故责任,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内容您应该对非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有所了解了吧,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应该先联系保险公司。所以,买车的时候也应该对相应的保险有所了解,现在汽车发生事故的问题很多,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从2009年7月7日起,合肥市律师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明显降低。原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每小时收费50元至1000元,现调整成每小时40元至800元。 1、律师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水利工程师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职业,但是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水利工程的完成需要工程师们格外的注重工程的质量,当然了,会有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测。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安徽淮北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田被政府征用,搞基础设施。政府征地过程中一个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就是征地补偿问题,这个事情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淮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淮北市征...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为《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

·法律上偷到多少钱构成犯罪
    在我们的生活中,盗窃现象常有发生,虽然国家有这方面的法律,但是很多人都不把法律放在心上,以为偷取一些小钱财是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的,但是真的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吗?现在我们正确来认识一下盗窃的行为怎么样才会构成犯罪?一、法律上偷到多少钱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

·女方想抚养孩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女方想抚养孩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案中,双方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适合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有时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院会对双方的资质进行审核,无论是哪一方想抚养孩子但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女方想抚养孩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案中,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但受损的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比如说,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用同时和解或者是调解的途径。在我...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
    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一、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中一天的误工费是收入多少就赔偿多少,误工费本身就不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镇职工,本身就是按照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害来计算误工费的。有些农民工每天的工资收入可能要比职场白领还高一些,不能以农民工来判定误工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