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ʦ绰13951899110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
λãҳ  »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

www.nj48.com Ͼͬʦ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 一、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二、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三、对医疗机构的处罚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四、对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人员的处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五、对其他机构的处罚
  (1)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2)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上述法条简单介绍了对各种医疗过失的处罚,通过法条我们可以知道任何医疗机构及其相关机构都要为自己在医疗事故中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法外之人、法外之机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明辨各个机构应该承担的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自己不清楚的时候应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一、交通事故中的大腿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的大腿骨折赔偿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
    没打借条借钱可立诈骗吗?没打借条借钱也不算诈骗,即便是借钱不还也不是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很相似的,毕竟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了故意,并且也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因此,现实中,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

遇到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遇到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受害人可以根据行为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作出不同的处理,那构成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遇到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遇到合同诈骗...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

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
    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要有合同存在,就认定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   这种做法忽...

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一、公司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起诉一个公司,应当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应当具备相关证据。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

一、犯罪分子醉驾什么时候结案?
    一、犯罪分子醉驾什么时候结案?在接受处罚完毕后就可以结案,绝大多数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须在20天之内宣判、结案。醉驾案件算是最简单的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事故或其他刑事责任,很快就结案的,不会超过一周。 如果是严重的伤亡事故,那么时间大概是三个月到四个月之间...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