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您的位置:首页  »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虽然商业利率较低,但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高利贷才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借到的钱。如果与农村的高利贷相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并不高。人们认为小额贷款的利率高,往往是跟商业银行的利率相比。然而,简单地拿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的名义利率直接相比,有极大的不合理之处。
   1、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大,一笔贷款起码几百万甚至上亿。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笔只有几千或者几万人民币,但是操作成本却很高。在商品市场上,人们比较容易理解批发与零售之间的差价。同样, 我们也应该理解小额贷款的价格应该高一些。这一差别,至少有2-3个百分点利率的差别。
   2、资金来源不同。商业银行在国家的支持下是可以吸收储蓄的,储蓄的利率才2%左右。 商业银行是靠国家的政策,靠国家的信誉得到了非常低价的储蓄资金。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机构用的绝大部分是自有资金,成本很高。资金来源不一样,导致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机构要有比商业银行更高的利率。考虑这一因素,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成本至少要高5-10个百分点。
   3、是风险成本。银行每笔贷款都要求有抵押。还不了贷款要拍卖抵押品。而小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完全是信用贷款。贷款者没有财产做抵押。因此,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机构要承担较商业银行大得多的风险。就拿市场上担保公司收的担保费来算,有无抵押就应该高3到4个百分点的利率。
  通过上述的分析,您知道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了。贷款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高,收取的利息就也高,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学的。不过市场上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公司参差不齐,每一家的贷款利率手续费等都不全一样,贷款时最好多走几家相互比较一下,选择最合适自己的类型。

·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的被告 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包括旧破产法的清算组)行使,故撤销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管理人 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

·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如何提起
    当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有分歧的话,就要选择诉讼离婚。但有的人不知道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因而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罪当中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或是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除了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其做出民事赔偿。通常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一、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

·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
    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离婚和未婚的结婚登记规定是携带身份证件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材料未婚离婚的规定是必须对于婚姻的状态进行一个修改之后,才能够完成具体的离婚的手续,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如果当事人的状态是未婚的话,根本就不存在着离婚的情况,必须要使这样的一种真实...

·未成年人做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做童工,未成年人做童工的,招录童工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严重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

·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给予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
    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不代表着需要支付孩子的高额生活费用,因为对另一方来说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虽说没能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的生活、教育对方也是需要给予一定费用的,同时对方对孩子也有一定的探视权。那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的话女方确定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呢?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

·消费者怎样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
    广州是国家实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的十个城市之一,为此,广州市政府也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国家关于租售同权的政策要求,在租房人的入户、子女入学教育、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等方面均制定了新的规定,那么,广州市实行租售同权后果是怎样的呢? 1、租房也可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