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然后在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您可以由公安交通部门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即使对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您还可以把对方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会根据情况,先由第二被告支付,待以后第一被告有赔付能力时,再向第二被告支付应付部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处理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要求对方及时进行处理。另外,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一般相关的部门都会尽快进行出具的,一般不会超过10个工作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犯罪行为时进行严厉打击的,但是如果说犯罪行为比较情节轻微或者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恶性比较小的话,那么是可以从宽处理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缓刑,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被判处...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对未外化的鉴定结论,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也依法享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原告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持异议,可依法定的方式途径寻求救济。对外化的鉴定结论,如果该当事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一套二手房买卖网签多久能备案?
    一、一套二手房买卖网签多久能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

·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一、 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认定: 1、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源在婚后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或对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

·过失损毁文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

·最新涉嫌走私罪坐牢能够缓刑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

·绑架罪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绑架罪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公司招聘企业内部高管的话不需要专门的经过股东会授权的,但是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却是必须要经过股东会授权才能正式实行的,并且公司大大小小的会议当中,像是股东会和董事会等这些是级别比较高的了。我国公司法当中专门明确了公司法股东会授权的法律依据,身...

·老人的监护人该如何确立,怎么开监护证明?
    老人在步入晚年后由于各方面原因对于监护人的确立更为重要,而监护人的确立则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当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由法律对监护人的确立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老人监护人如何确立,老人监护人证明怎么开,法定监护人是否要走法定程序。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