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通常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通常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通常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条款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毕竟它不同于口头约定,是比较正式的。所以,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包含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那么,合同中通常有哪些条款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而在实际签订合同之前,也要了解清楚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1、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通常会存续相当长的时间。长存续期限使得基金管理人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有助于提高基金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存续期为10年,而中国近期新募集的基金存续期也有5年的。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生的收益除了支付基金费用之...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1、房产继承...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4、房屋出租如果是主营业务(单位),租金收入减成本、费用、税收(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后有利润,年利润额在3万...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

·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
    关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转让我们知道,一般是先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有解除了,由于劳动者又回到了企业工作,所以才需要企业劳动关系转让,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企业劳动关系怎么转入?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最主要的两个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段债务关系是相对立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吧。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

·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夫妻而言,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办离婚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您知道在法律上面究竟规定什么是起诉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