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您的位置:首页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据市场价值对遗产进行价值评估,这是进行完善遗产规划的前提。

   进行遗产规划的常用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遗嘱、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赠与。

    (一)遗嘱。

    遗嘱是最重要、最自由的遗产规划方式,是完全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遗产分配,同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也是避免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在国外,遗嘱是最主要的继承方式。然而,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遗嘱还不能被大多数人了解和接受,从而也导致了许多法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在进行遗产规划时,我们最推荐的形式是公证遗嘱,因为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订立公证遗嘱的一般程序如图(一)。

    订立公证遗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甚至导致遗嘱无效,在此提醒市民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办理遗嘱公证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由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地办理公证。第二,办理公证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遗嘱草本。第三,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规划人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第四,要选择合适的遗嘱执行人。第五,遗嘱订立后注意保存,防止他人盗窃或篡改。常见的保存方式有存放于银行保险箱或由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另外,对遗嘱进行见证也是一种可选择方式。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量避免法律纠纷,但费用可能相对较高。

    (二)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

    进行遗产规划所购买的人寿保险是指遗产规划人以本人死亡为保险标的,指定希望成为本人遗产继承人的人为保险的受益人的保险,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终身险。遗产规划人一旦购买了该种险种,当本人去世后,受益人就得到保险金,其他继承人不能继承此笔保险金。

    然而,市民在购买人寿保险时,需要每年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去世,可以获得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但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投资收益率。如果投保人在其将近去世时才购买人寿保险,保险费会很高。所以,市民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然后再作出选择。

    (三)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这是遗产规划人生前进行法律行为,与遗赠不同,遗赠是指遗产规划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本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是遗产规划人生前发生,后者是遗产规划人去世后发生。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财产权利一旦向受赠人转移后,赠与行为不能撤销。由于我国目前仍没有开始征收赠与税,以赠与方式进行遗产规划是一种不错选择。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解...

·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好?
    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好? 劳动合同一方违约直接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来处理,但是有一些情况之下的话,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规定相关的违约金,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一定的处理,甚至是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来进行仲裁。 一、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好? 劳动合...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分公司法人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儿童、妇女、老人在我国属于特殊群体,国家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保护该类群体的法律法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聘用童工是违法的,聘用单位将会受到处罚。那么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被判拘役2个月是不上班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的适用条件...

·没结婚证男方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
    可以,应由男方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凭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人...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在劳动关系中已是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我国劳务派遣的人员占劳动者已有很大的一部分,所以产生纠纷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那么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