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您的位置:首页  »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方便鉴定、检验,以确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车辆被扣留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车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警为什么要扣留事故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交警一般都会扣留事故车辆,交警扣车是什么目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由此可见,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这和医疗费垫付、赔偿调解、到案处理等等并没有直接关系。
   二、事故扣车会扣多久?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担保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管事故车辆的期限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保管事故车辆不超过30日。
  一方当事人申请复核或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三、没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可以扣车吗?
  《规定》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后,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未提供有效担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事故车。
  同时,各方赔偿权利人均提出书面申请放行事故车辆的;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为同一人的;赔偿义务人足额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担保合同的;保管期限届满,且未收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协助扣押的法律文书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保管事故车辆;已经保管的,应当立经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协商,担保可以选择保证人担保、保证金担保或者以事故车辆担保,并依法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无法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协商的,实行保证金担保。经通知,当事人30日内逾期未领取并经公告3个月仍未领取事故车辆和保证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违规超期保管事故车辆或者违规挪用、使用保证金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以上讲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车是为了方便收集调查证据。事故车最长扣留期限为30日。您还可以通过与当事人协商书面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等方式免于车辆被扣留。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当您行车时遇到扣车情况,还请您配合交通警察执法。

·古往今来婚姻家庭生活中国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古往今来婚姻家庭生活中国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正如结婚一样,离婚对于中国人来说,依然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夫妻双方不仅要面对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双方也都非常重视。那么我国离婚后可以共同抚养权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实施使用,为社会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一般是由委托方也就是发包房与承包方达成协议,按照合同里的规定进行施工。那么,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程承...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

·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有哪些
    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有哪些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国际贸易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

·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程序
    对未成年人的判决生效后,对未成年人执行刑罚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一)应与成年犯分开关押,以免受成年犯的不良影响。

    (二)对未成年罪犯改造时,要注重思想改造、知识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使其将来回归社会时,不但在思想上能弃恶从善,而且能掌握...

·减刑申请书
    

××监狱监狱长:

罪犯A,女,××岁,...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有何区别?
    有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集资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侵犯的对象不同。诈骗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集资诈骗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工程欠款的结算
    工程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 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