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书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办理房产公证,购买者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二、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
   房产赠与公证书范本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 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ХХХ与 Х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三、房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房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房产公证以及房产公证书格式怎么样的两个问题的解答,办理房产公证的时候,公证处会对房子有关资料做详细的核实,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还有会对房产是否办理了抵押,也会列入审查中。

·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我国的刑事犯罪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而《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是比较多的,通常构成过失犯罪的处罚也比故意犯罪的处罚低一些,那您知道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吗?下文中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过失犯罪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羁押与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羁押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羁押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 联机备案其实是由“联机”和“备案”两个词组成,联机就是联结房管部门与房...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被混淆,然而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定罪量刑又是不同的,因此明确区分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非...

·新婚姻法对于买房人为父母的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规定?
    一旦出现了离婚纠纷,不动产分割是人们最关系的问题之一。离婚时如何分割不动产?新婚姻法对于买房出资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关系这部分问题有相应的解释,主要用于应对婚前协议的制定和离婚纠纷时的财产分割。建议夫妻提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一、婚姻法中不动产相关规定 第...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

·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虽然进行立案的时候不需要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作为原告的一方要是不提供证据的话,就会导致最终的判决对其不利。那一般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

·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
    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 一、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 兵)及配偶。原户口...

·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现在依然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对于法律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可能他们接受了一种财务上的贿赂,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事法律,于是又私自将财物退还。很多人比较困惑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一、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现在医疗的环境越来越糟,医患之间的矛盾也十分严重。我们经常听说由于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候就要对医疗事故的类型进行分析,自然包括了多种的情形。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医疗事故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