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包含如下类型:

   1、通过互联网系统而完成的实体商品交易,即网络购物;

   2、任何通过互联网系统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的访问、下载、上传、存储、交换和修改以及许可使用。这一类型辐射面非常广,例如浏览网页、下载程序、撰写微博等都属于其中;

   3、通过互联网系统而做出的服务行为。这一类型中,有一部分属于传统的电子商务领域,例如旅行预订、网上支付,也有一部分属于计算机信息交易,例如通过网络做出的在线病毒查杀;

   4、有学者认为,网络接入服务,即通过各种介质使得用户终端与因特网系统连接的服务也属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本文认为,网络接入服务主要是通过硬件等物理介质使得用户接入因特网,本身不属于网络,但属于网络的物理基础,与网络的质量密切相关。

   任何提供网络的企业与其用户之间的关系都构成一种经营者——消费者关系(即“消费关系”)。例如,在网络新闻这一类最传统的应用中,提供新闻的网站与通过网络阅读新闻的读者之间构成一种消费关系;在网络游戏中,网络游戏玩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构成消费关系。同样,微博平台的提供方与应用此平台的微博博主(例如新浪网和新浪微博的使用者)之间,即时通信工具的提供者与该工具的使用者(例如腾讯与QQ用户)之间,也都构成消费关系。

·事实婚姻四个要件分别是什么
    事实婚姻四个要件分别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要及时处理。那么,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
    重婚期间债务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公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因为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比例平等,如果是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分割完财产后要求重婚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此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否则不予支持。原则上...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关于工程出现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的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可以发现工程质量是直接影响到人们群众的安全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也是日益完善。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的高水准,保证工程的质量,那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公检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其中有违法程序,或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的话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核以后可能会仍然作出批准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所以很多人针对这种情况,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

·对子女的抚养何时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无锡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国家为使劳动者的各项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规定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六种保障性福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六项保障并称为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因地域、时间等因素会发生变化,因此不同省份、城市的缴纳比例不同,不同年份也会有所变动,无锡...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