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
   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
  ㈠案件的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检举和投诉(以下简称举报)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接受。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受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受当面口述举报,应当进行笔录(或录音),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在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核实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或告知举报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的违法案件后应认真研究。对符台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受理,并明确办案人员。 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属电话或当面口述举报的,接待人员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在接受举报记录上予以注明(如:举报内容不符合受理范围,已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处理举报工作记载依据,以备查考。属信函举报的承办人员应在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㈡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举报人已提供有关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井认为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和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的,应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即为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案件的审理
  案件登记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对案件立案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如举报、投诉材料)或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笔录和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初审,对违法行为和案情进行分析确认,提出审理意见和查处方案,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研究批准即可依法查处。
   三、调查取证
  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办案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写明被处理单位名称、案由、违法事实、被处理单位的陈述、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四、案件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提交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证据附件应依法认真审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办案人员进行补充调查,经补充调查证据仍不足的,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议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决定及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并制作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处罚决定应在做出之日起七日内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送达被处罚单位、井负责追踪执行情况。被处罚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做出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六、案件材料归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建立案件档案。档案内容要完整,卷面要整洁、规范,档案内容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证明材料等;案件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报批表;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情况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结案审批表;其他有关材料。
  综上,我们为您了解到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主要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利,针对平等主体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对于行政机关则适用行政复议。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较完善,体现出公正和公平。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纠纷,所以很多朋友更愿意找一些可靠的中介公司来处理二手房交易过程。目前,房地产经纪人众多,行业好坏参差不齐。粗心很容易被骗,那么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交易需要注意什么,房地产中介二手房的交易过程呢? 二手房中介卖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物业...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 一、什么叫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否移送管辖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需要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一、财务以公司名义写借条怎么写? 财务以公司名义写的借条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具体的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以及利息计算的方式; 4.约定还款时间; ...

·法律规定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代驾服务的兴起为喝酒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开车的车主带来了便利,代驾成为了当前社会的热潮。但是代驾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一旦出现了违章,会被扣分并被交管部门做出相关处理。那么,法律规定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代驾违章扣分怎么...

·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裁员的,其实就是解除与部分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由于这样的行为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裁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裁员。那么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现实生活中,因为纠纷致人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如果有意重伤他人身体,就牵涉到故意伤害罪,必然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在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

·遇交警查酒驾调头跑了会怎么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