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
   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
  ㈠案件的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检举和投诉(以下简称举报)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接受。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受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受当面口述举报,应当进行笔录(或录音),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在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核实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或告知举报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的违法案件后应认真研究。对符台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受理,并明确办案人员。 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属电话或当面口述举报的,接待人员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在接受举报记录上予以注明(如:举报内容不符合受理范围,已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处理举报工作记载依据,以备查考。属信函举报的承办人员应在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㈡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举报人已提供有关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井认为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和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的,应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即为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案件的审理
  案件登记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对案件立案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如举报、投诉材料)或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笔录和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初审,对违法行为和案情进行分析确认,提出审理意见和查处方案,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研究批准即可依法查处。
   三、调查取证
  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办案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写明被处理单位名称、案由、违法事实、被处理单位的陈述、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四、案件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提交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证据附件应依法认真审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办案人员进行补充调查,经补充调查证据仍不足的,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议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决定及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并制作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处罚决定应在做出之日起七日内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送达被处罚单位、井负责追踪执行情况。被处罚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做出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六、案件材料归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建立案件档案。档案内容要完整,卷面要整洁、规范,档案内容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证明材料等;案件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报批表;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情况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结案审批表;其他有关材料。
  综上,我们为您了解到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主要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利,针对平等主体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对于行政机关则适用行政复议。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较完善,体现出公正和公平。

·催款函
        催款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和编号、催款和欠款单位的名称和账号、催收内容、处理意见、落款等五部分组成。
      (1)标题和编号
    ...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一、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之所在为您提供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是为了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见识见识”商品房的认购书的“庐山真面目”。只有在事项认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吃亏。下面的商品房认购书只是一个范本,具体各个开发商的...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再实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有的人在交付了租房定金之后却又找到更划算的,于是就不想继续租房了,但对于交付的定金还是想让出租人退还。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租房子时交了定金是否还能退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尽快的使新员工融入公司,使员工的各项技能更加专业化,能够符合公司的需求,在前期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这一点相信您都知道。可能公司在前期培训期间是需要交一定的培训费的,如果培训期还没有过,员工就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也会存在部分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的。那...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 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造...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动行为才受法律保护,未来劳动关系的变更或解除才能有据可凭。劳动合同的终止也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项就是年龄。那么女工50岁以上劳动关系还能建立吗?具体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欠款催收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债务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地址具有公示效力,债权人向该地址邮寄债权催收...

·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吗?
    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吗?法律中规定了再婚前子女的继承权,父母夫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利。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除非是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

·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出来?
    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出来?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关于工伤鉴定的法律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