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改制操作方法8--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8--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8--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需安置的人员范围包括六类:辅业资产企业的全体职工;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产企业职工;主业分流的富余职工;原企业的离、退人员;需重新安置的工伤及重病员工;需特殊照顾的职工遗属。

  
    

  
      2.安置人员处置方式:以改制为时点,改制前的六类人员进辅业资产;改制后人随资产走。改制后有主业、辅业,会产生新的退休人员;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一定年度为界限,如某种办法执行截止至2008年;支付各种经济补偿金。

  
    

  
      3.支付的类别包括:前三类人员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对离、退人员支付超支的工资补贴、住房补贴、福利超支补贴、超支的劳保补贴、适当的殡葬费。工伤、重病、遗属的特殊补贴,除买断工龄外,支付适当补贴。

  
    

  
      4.支付的标准:前三类:按劳动部的标准支付12个月工资;按破产企业的标准,每工龄年1个月平均工资;每工龄年支付1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标准。离、退人员:月平均工资×10年。工伤、重病、遗属酌情照顾。

  
    

  
      5.支付的来源: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买补充医疗保险);改制企业的净资产;控股单位的净资产;政府补贴;土地使用权的变现。

  
    

  
      6.支付的方式:现金支付;实物资产支付(一般作价入股);负债支付。

  
    

  
      7.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方法:身份和工龄置换,保留岗位。适用实物资产支付(作价入股)。身份和工龄置换,离岗走人。适用现金支付和负债支付。

  
    

  
      8.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帐务处理:挂资本公积金;挂负债、应付款;转成资本金,入股。

  
    

  
      9.对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处置办法:成立基金,统一管理;由职工个人作价入股;与经营者达成协议,如:企业支付职工未来20年的哪些费用。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

·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一)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

·未入交强险的赔偿多少?
    未入交强险的赔偿多少?车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责任,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被告应当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保护或破产重整等。 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强奸罪该怎么判
    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形式达成了一种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不是长久性的,一般是一次性、特殊性或者是特定时间段的平等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劳动者完成约定中的义务以后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的行为...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借款的双方会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的义务。而即便是双方没有对此作出约定,法律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借款方究竟有哪些义务呢?如果借款方不履行这些义务,那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诉讼去追究对方的责任,那打债务纠纷官司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涉嫌诈骗罪该如何量刑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害了权利人的财产权,是侵害财产权利犯罪中比较常见的罪名。涉嫌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构成诈骗罪会判几年刑?这些问题,下文中都会为您一一解答。一、涉嫌诈骗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