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实生活中,许多交通事故悲剧的产生都是与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漠视安全原则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车辆驾驶人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手续不全甚至没有的车辆都会实行处罚、扣留车辆以及拘留当事人的措施。那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车辆是否手续齐全并无太大的关系,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由此可见,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现实生活中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为准。我们建议广大出行朋友一定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好车辆所需的一切手续,安全出行,谨慎驾驶。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对于农村而言,老人去世后,最大的遗产莫过于房产。那么,在农村,房产分为农村宅基地以及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然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怎么继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就这一问题作简单的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员工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尝试协商或者第三方机构调解的方式解决,无效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在提交仲裁申请书的时候,当事人还应该提交其它材料,包括要求赔偿清单等。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一、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民间借贷的借款还不上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般是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所以是不需要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

·江宁区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宁区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通知》要...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法官对犯罪分子作出的量刑处罚一旦生效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就要对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具体的的处罚,当然也有一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监外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1、书证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

·绑架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绑架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绑架人伴有殴打、辱骂等情节,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犯罪,同时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严重的暴...

·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哪些条件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也是我国法定离婚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很多夫妻都是在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方式来离婚,但诉讼离婚也是有自己的条件要求,并不是所有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都可以离婚的。那究竟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感情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