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ʦ绰13951899110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λãҳ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www.nj48.com Ͼͬʦ

    随着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有所上升。人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部分人却忽略了其后的复核申请书的重要性。当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就可以向上层机关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程序,以及上层公安机关对复核申请的相关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复核程序
  
  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3、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5、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出复核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更,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程序以及上层公安机关的处理办法当我们碰到交通事故发生时,不要仅仅只重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要考虑它是否合理,是否公平,是否损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当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时候,一定要走相关法律程序,向上层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还自己一个公平,让案件审理更加公正。
  
  

抢劫时没有抢到钱财还会判刑吗
    抢劫时没有抢到钱财还会判刑吗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甚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吗,有哪些注意问题
    有的夫妻在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时候,为了方便而选择打印,这就让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书只能打印,那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吗?是不是只有打印的协议书才有法律效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具体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吗 离婚协议书手写或打印都可以,法律上对此并没有做出强行规定。手写...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二、申请法院调查证据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甲乙双方就赠...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是怎样的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是怎样的? 在广州市天河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还是需要先了解清楚,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是怎样的,因为不是所有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都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广州市天...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一、 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需不需要缴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诽谤罪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诽谤罪构成要素包括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