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洽谈客户
  
  1、与客户洽谈前的准备。
  
  主要收集客户基本情况信息;了解涉案侵权人基本情况,涉案侵权行为形态,侵权行为发生地等信息;明确洽谈目标,确定案件法律关系,收集与洽谈主题有关的案例、法规、学者观点等资料;确定洽谈策略和思路,分析客户需求。
  
  2、与客户洽谈后的沟通。
  
  及时整理洽谈纪要、及时发送客户;制作法律意见,包括侵权法律分析,每阶段工作的计划安排,工作方式;进一步与客户沟通,商谈签约条款。
  
  3、与客户最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二、立案准备
  
  1、确定诉讼策略和下一步调整事项的确定。
  
  2、管辖法院的选择与确定。
  
  3、与有关方面对案件法律关系、争议焦点、请求数额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
  
  4、侵权证据的物化固定。
  
  三、办理立案
  
  1、立案手续材料的准备。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律师事务所所函等。
  
  2、制作起诉状、起诉证据及清单。
  
  与客户确认主张赔偿的金额;原告主张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被告的侵权事实、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管辖法院信息等内容应当准确、简明;合理支出可以写入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应当保持一致,诉讼请求应当细化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起诉状交客户确认盖章;整理起诉证据及清单;立案前核对全套文件资料。
  
  3、立案及相关材料的处理。
  
  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证据及清单,缴纳诉讼费;将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诉讼费发票等法律文件留存复印件,原件及时送交客户;依据合同如客户在立案后具有付款义务,及时提醒其履行付款义务;递交法院的全部资料要复印备份一套入卷。
  
  四、申请保全和诉讼禁令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和申请诉讼禁令。
  
  五、证据收集
  
  1、制作证据收集指引,引导客户收集证据。
  
  2、证据范围
  
  包括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原告权利证据;原告商标知名度、显著性方面的证据;侵权证据;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3、编制证据清单
  
  每份证据要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
  
  4、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申请证人出庭的时间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申请延期举证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提交反驳对方证据的新证据必须要求法院提供足够的期限。
  
  5、妥善保存证据原件。
  
  六、一审开庭
  
  1、熟悉重温卷宗。
  
  2、准备出庭提纲。
  
  3、举证。
  
  4、发表质证意见。
  
  5、请法庭出事申请调查和保全的证据。
  
  6、注意是否存在法庭没有调查的问题,及时提示法庭。
  
  7、代理意见。
  
  8、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及时送交客户,提出是否上诉的意见。
  
  9、根据委托合同敦促客户履行后期律师费付款义务。
  
  10、向客户提交一审工作报告。
  
  七、上诉准备
  
  1、准备上诉手续。
  
  包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
  
  2、办理上诉立案。
  
  制作上诉状。如果上诉阶段产生新证据可以在上诉时提交。同时注意上诉期限,及时提交上诉材料,缴纳上诉费。
  
  八、二审开庭
  
  首先必须熟悉证据。必须按照上诉状中确定的上诉理由,结合相关证据深入进行阐述。了解二审代理意见。
  
  九、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需要准备的手续。
  
  包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执行申请书。
  
  2、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提交。
  
  包括被执行人银行帐户;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动产;被执行人的商标、专利权利;被执行人的股权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代理专利侵权案件时候,需要准备的工作很多。律师应该按照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来处理,包括立案准备、证据收集、上诉准备等。在不同的环节,需要向法院提交的资料也不同,这里需要您认真对待,以防资料不足,影响办案进程。
  
  

·病假与医疗期是什么关系?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休息的假期。 劳动者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休病假不一定处于医疗期期间。有些劳动者医疗期未满,病假已经结束;病假的时间可以比医疗期的期间短,也可以比医疗期长,要看劳动...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案例分析
    1、案情介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先后伙同其他被告人,经过周密的预谋后利用负责××分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由被告人梁某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分别利用负责施工现场废旧物资的回收和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武汉黄陂××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电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第三种是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对欠债人进行行使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按不同的方式可以分为多种抗辩权,其中如果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来分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那...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合同中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接下来这篇文章就由我们为各位详细介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加入企业改革的队伍之中。企业改革时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企业里的职工。那么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民营企业改制时应如何处理原来的劳动关系以及如何确定支付经济补偿?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看一下相关知识吧。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

·夫妻间打借条有效吗
    我和李某1999年登记结婚,2008年至2018年10年间,李某4次打借条跟我借款8.3万元,说是用于个人办事,现在我们离婚了,请法院判令李某还钱。 法院认为: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般多发生于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除此情形外的婚内借款应当结合借贷金额、...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专利局公告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医患纠纷自古就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负责人需要在了解接班请款过后,采取适当的进行处理,防止患者受损情形扩大。具体来说,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一、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

·《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用工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监察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各个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规章办法。对于青海市民来说,了解《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自己更好的维权有一定好处。那么《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是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