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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

  
    

  
     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一般来说,定期寿险费率比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用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面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高费率等问题。

  
    

  
     定期寿险比较适合收支节余不多,但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消费者,例如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建立家庭的年轻人,若不幸身故,其家庭可能会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身故保险金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偿还贷款等。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论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由于保险期间较长,终身寿险带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由于两全保险同时包含身故给付和生存给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

  
    

  
     两全保险的身故保障功能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类似,生存保险金可以用于教育、养老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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