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在刑法实施中起指导的作用,充分理解和领悟有利于定罪量刑,也有利于我国刑法实践的灵活运用。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呢?包括那几条原则?相信很多人都存在疑问,现在我们在下面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概念
  
  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包括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本原则
  
  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包括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和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三)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适应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般原则
  
  (一)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
  
  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看了上面的解释,相信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尤其是新刑法规定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一定要加以灵活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你可以向律师进行了解。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走私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走私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
    每年都有大量的夫妻会选择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此时夫妻离婚必然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这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那么在2018年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今天就跟您整理一下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看看新旧公司法对这个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在借款合同当中一般是只有两方当事人的,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同,那么实际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不同。究竟借款合同当事人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和结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真的已经决定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而且和对方也没有办法对这样的决定作出一个协商的结果的话,那么还有一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