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可以倒闭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银行可以倒闭吗?
您的位置:首页  »  
 

银行可以倒闭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银行可以倒闭吗?早在2007年,银监会就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这一工作之所以停顿,是因为2009年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金融业的剧变,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当时正在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如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重新启动,表明政府对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退出机制有了新的认识和战略部署。
  作为企业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有生有死,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银行又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金融机构有着一定的社会性,银行破产涉及的利害当事人众多,社会影响面广。因此,银行破产要慎之又慎。
  从这个角度说,《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重启意义非凡。
  由于法律缺失,目前,我们还不敢让那些该破产的银行破产。1998年6月21日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关闭,13年来至今仍在清算过程中,仍没有实施破产程序。现行对破产危机银行的非破产化的处置,除了有道德风险方面的问题外,还掩盖了破产危机银行的危机与风险程度,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对非法律因素的依赖,破坏了本就薄弱的银行法治与市场约束,增加了处置破产银行的社会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之所以迟迟未能推出,一个重要的原因与之衔接的相关法律缺失。业内普遍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银行破产制度实施的先行条件,也是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的一个重要支柱。不过,银行破产立法是一个系统法律工程。银行信用分类、风险分类等银行分类立法也是银行破产立法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加快相关立法工作是推动银行破产法实施的必由之路。
  对于濒临破产的银行,该破产却不破产的,容易引发系统风险,从而最终引起经济的衰退和社会的动荡。20世纪90年代日本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导致了银行风险危机加大,由于没有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加大了该国银行的损失,以至很多银行机构纷纷破产倒闭。
  美国FDIC的数据表明,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破产,创下自1992年以的历史最高纪录。美国银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是导致其大量破产的原因。
  因此,中国银行业应该在前车之鉴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的破产法律制度。
  银行业的发展是许多专业人士一直以来关注的问题,银行的走向到底何去何从,银行可以倒闭吗,很多人都在疑惑,毕竟新的经济冲击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没有人可以预料到今后的经济形势会如何发展。银行是否能坚守其岗位,继续博得老百姓的信任呢?以上是我们的简要介绍,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职工的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每个月要求员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零点八的比例报销的。二、生育补偿获得的三种情况:1、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包括七个月,生孩子是顺产或者是怀孕还不到七个月,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早产的,可补偿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或者是生孩子是剖...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范本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   申诉人(案外人):马xx(曾用名马xx),浙江省xx市人,住本市xx街道办x路x号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马xx,男,xx岁,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办x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马xx,女,x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内外墙抺灰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有哪些? 1. 未塞眼补洞直接用砂浆补洞,检查发现一次处罚50~100元。 2. 未检查净空打巴而净空误差大,另一面墙无抹灰层,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200元。 3. 打巴后未自检净空,抹灰完后净空大小施工...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由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够拥有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对公司负责,处理商事主体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行使权利。那么要开公司...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

·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

·未成年在房产证上,签署合同要注意什么?
    1.卖方为未成年人的,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 需要提交户口本、 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公证。 2.未成年的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前提必须是保证被监护人利益。 3.《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根据双方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无误之后签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了,可以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就算签字了,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