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原则标准还是有的。并且不同的地区,交通具体细则上会有一点不同,在此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供您参考。
  
  责任确定的细则和具体标准,可有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则制定。
  
  (一)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车辆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过错下的全部责任和双方过错下的同等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没有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
  
  4、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5、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一方先行的;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8、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9、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陡坡、弯道、隧道时超车的;
  
  11、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1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1
  
  13、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4、机动车溜车的;
  
  15、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16、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17、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相信看到上面的内容,您已经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有了简单的了解,由衷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当然最重要的是在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正常超车,载物等行为,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是每个驾驶员应当并且必须追求的标准。如果您想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更多责任确定细则,请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会为您做详细解释。
  
  

·我国国家当事人再审可以上诉吗
    在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首次上诉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时处理的过程便是属于一审,但若是当事人对于相关审判决定不满的也可以进行再次审查。那么,您是否知道再审可以上诉吗?按照相关规定,二审再审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前提肯定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安排下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了班。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主张加班工资。对于加班工资的发放也有具体的标准,那究竟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不能耽误对事故的处理。而此时往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劳动者认定结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60天作出工伤认定...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

·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呀签订租赁合同的,所以,在进行终止的时候,也是需要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的。那么,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撰写的时候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租赁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如今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常常是由于医务人员或者医务机构的过失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相关的医务机构就要面临赔偿责任,那么具体处理这类纠纷的司法解释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是什么
    随着您法律意识的增强,申请司法鉴定的人越来越多,您在申请司法鉴定以后,有关司法鉴定机关也会按照要求,受司法鉴定申请,但必须按照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来进行。这也是司法鉴定相关法律的要求,但是具体的受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司法...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此时也是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不过一般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不能同时主张,通常是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工伤...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

·如何执行缓刑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