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分手费这个词,想必您并不陌生。有的男人或者女人在分手后就会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而索要分手费的方式也各有千秋。不过当事人在给付分手费之前,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竟男女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2、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3、索要“青春损失费”同样没有法律依据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
  
  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4、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判断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但是,对于其他的所谓“分手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都属于私下的约定,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所以如果闹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二、分手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1)欠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欠条而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2)借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借到对方金钱或财物的方式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3)抵押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并将自己的财物抵押给对方作为给付分手费的担保。
  
  3、协议约定。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4、权利转让。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随着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成熟,权利转让方式越来越受人们青睐。
  
  法院判决解除男女双方同居或婚姻关系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经济帮助以及损害赔偿等可依法作出判决,但不能判决确定分手费因为以公力救济方式产生分手费缺乏法律依据。至于,分手之后能要分手费吗?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一般认为刑事电子证据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人员和合法的方式取得,而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可以对此原则有所突破。犯罪发生时,很多时候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及时取证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十分困难。侦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特定在线人的上网行为,并对其进行监控取证,作为日后的法庭证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的土...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了解房屋...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是没有确定要赔偿多少钱的;主要结合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开发商交房时间,但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迟迟不交房给购房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延期交房如何退房呢?相信您正在为这些问题烦恼着,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排忧解难。 一...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如下: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

·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
    不管是从事怎样形式的买房的交易,网签都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只有办理了网签才能保障交易的透明化,避免出现差错,导致买房人的利益受损,那么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买房网签流程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网签,给您补充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的重要信息。 一、网签的...

·虚假广告罪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