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襄阳市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襄阳市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襄阳市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普通职工生活来讲,只有更好的掌握五险一金的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利用五险一金来保障自己的生活。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包含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缴纳比例两个部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决定了,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也有差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襄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知识。
  襄阳市五险一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襄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12%;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8%;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五险一金中需要个人参与缴费的项目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五险一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包含五种社会基础保险以及一个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涉及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襄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上文所述,此外,缴纳基数问题则是根据襄阳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更多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出更加专业的回答。
  
  
  

·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刑事被害人抗诉申请书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工程质量有保证,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让市民使用放心。但是如何保证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是一个重大课题。那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

·刑拘在逃转批捕在逃有什么用?
    一、刑拘在逃转批捕在逃有什么用?可以理解为法律效力上的升级,具体情况如下:1、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2、刑拘在逃: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额外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的一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而解除...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在我国,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生活中很多人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会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转让出去,自己从中赚的租金,但是土地转让出去会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到期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有何需要注意?
    购房者最糟心的莫过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那么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