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λãҳ  »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书交南京工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租赁合同(必须以隶属公司(总公司)名义签订,并备案);
  
  7、贸工局批准文件(视经营范围决定,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零售需申请批复文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组织代码证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办理国税证(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企业)
  
  1、《税务登记表》及《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7、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税证
  
  1、《税务登记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隶属公司(总公司)的全套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5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且都需加盖公章。
  
  二、什么是外资分公司
  
  
  外资分公司是外国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的一个分公司,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比如说美国人汤姆在中国上海地区注册成立了一家爱中国投资公司,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上海地区已不能满足他的公司的发展,那么他就可以在苏州、南京等城市成立一家分公司继续进行有关方面的投资,可以进行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它跟母公司一样,更当地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时间的限制,可以独立招人,给员工买无险。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南京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跟我国境内注册公司程序基本一样,只是外资公司是外国人成立的,需要向我国政府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在有固定的的经营场所,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公司就成立了,可以在工商管理局核准的范围内进行运营了。当然,随着我国政府行政部门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便利的同时,外资公司根据与我国签订的协议也可以享受到与中国企业相似的福利。
  
  
  
  
  
  

继承法规定老人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继承法规定老人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黑劳务乱扣工资怎么办?
     一、黑劳务乱扣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移送管辖和移转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没有区别的,都有将管辖权转移的意思,但是他们也有着本质的区别,移送管辖一般是移送案件,而管辖权转移则是将管辖权转移。接下来,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一、移送管辖和移转管辖的区别是什么?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在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的资料请阅读一下吧。 一、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 (一)关系认...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后组建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

什么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见进行相关发票报销的现象,在一部分人当中为得到更多的报销便进行相关发票的伪造行为。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吗?按照相关规定,当当事人进行伪造发票得数目达到一定数量时,且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便是持伪造的发票罪。 一、什么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概...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法律是有一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对于一些不法分子,即使案件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可他们还是不为所动,一点知错就改的态度都没有,对于这样的人,就可以实行强制措施,对于我们经常见的民事方面的借贷等案件,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出逃的,一般就会采取强制执行,将其身份证限制,银行卡等也限制等。那...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