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一、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在这里,“侵权行为地”一词有了新的含义。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地”是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大致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范畴。当以上两地都难以确定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等于把“侵权结果发生地”视为侵权行为地,此时就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了。可以看出,该《解释》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原则是以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例外。
   二、怎样确定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1、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2、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在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与现实中被侵犯名誉权是不同的。因为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涉及到多方面,包括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等等,因此要想具体确定起诉法院可能就要多花一点功夫了。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 1、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

·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近年来,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已经对我国金融秩序和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很多人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不对,尽管从意思理解上面,两者的确存在相同之处。那么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面请看我们的分析概况。一、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现在中国属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蓬勃发展,各种建筑也都拔地而起,建筑行业或者说房地产行业成为了热门,对于房地产商来说要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由专业的施工团队来进行施工,那么对于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如何才能有一个更好的保证呢?要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发生,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仲裁前置。但是在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因为不知道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怎么进行的而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仲裁的具体过程吧。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的含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代通知金,应以劳动者上月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为准,即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其它应发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3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

·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