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哪些?据我们所知,在我国,小区的人们为了共同维护小区的合法权益,经过您开会进行选举业主委员会,以此来保障您的利益,而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在选举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和执行条例,那么,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具体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 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总之,在维护小区业主的个人利益以及小区内的和谐,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和职责做到相关方面的工作以保护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不收到侵害,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的一些事物及业主的安全有着相对分量的作用,同时业主委员会也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好啦,以上就是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问很多人都很费解,就是如果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一、发现了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一...

·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青岛私募基金公司的基本条件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车祸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2)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

·渔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

·酒驾的严重性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
    酒驾的严重性您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仅很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还会酿成更加严重的惨剧,但是很多人还会不以为然,那么如果酒精检测醉驾105算是严重吗?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的答案吧。 一、酒精检测醉驾105算是严重吗? 酒精含量超过80就属于醉...

·有实体企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法律惩罚?
    在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进行投资理财来管理财产,但是投资需要选择合适合法的投资渠道,不能被高收益率所诱惑,掉进骗子的全套。没有集资权限的单位进行集资被认定为是非法集资,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又会有什么样的惩罚呢?下文对有实体企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惩罚进行了回答。 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土地确权证书上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土地确权证书上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写上去呢? 1、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