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λãҳ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由于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往往很难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因此,完全让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的公平原则,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当事人对证据的控制情况、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等因素,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就是为了实现举证责任上的“平等”,以提高诉讼效率,合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二、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
  
  (六)《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七)《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由于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劳动者负责提供自己可以提供的事实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反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
  
  

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
    众所周知,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清楚自身行为的前提下,故意对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这种罪行一般在一审中很难得出结果,需要有判决书,那么,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任何判决书都是有例文的,故意伤害罪也不例外。 我们今天整理了很多故意伤害罪的例文,一起看一下。 一、法院诉讼...

外地人写的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外地人写的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要回这些钱。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

一、过错方夫妻离婚怎么样分割财产?
    一、过错方夫妻离婚怎么样分割财产?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

如何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是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

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在我国,不管是收养弃婴还是孤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样才能成立有效的收养关系。实践中,一些情况下会导致收养关系无效。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

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如何处罚?
     一、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如何处罚? 接收被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