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 以下是外资能买私募基金的主要规定和依据。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月5日发布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填报说明》,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外商独资或合资机构,除应满足中国本土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一般性监管规则外,还应满足一些特殊要求。
  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应当独立进行投资决策,不得通过境外机构或者系统下达交易指令,境内应当安装系统终端,交易路径透明可追、交易数据完整可查、交易流程清晰可控、交易记录全程留痕,应当设立投资决策责任人和交易执行责任人。
  在从业人员上,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 理、投资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在公司结构上,需要申报一下信息:机构是否存在位于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 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以及可能对机构拟从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境外 关联方。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要求一直追溯到最后的自然人或受国外金融监管部 门监管的境外机构。如果申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分散,例如,持股比例较为分散的境外上市公司,可以认定申请机构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如果实际控制人为 外资机构,则应上传“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批准或者许可证明”“未受重大处罚承诺函”“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和“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之间的控制关系图”等文件。
  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不过,符合以下四项规定的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一是社会保障基金、企 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是依法设立并在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是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是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上就是针对关于外资能买私募基金吗的法律问题进行的详细阐述,希望对您今后在遇到外资能买私募基金的情形时能有所帮助。外资买私募基金时,要遵循我国关于企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要受到银监会的监督。外资买私募基金时可订立外资私募基金买卖协议,以减少今后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没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
    没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 份。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 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

·作品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作品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多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项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项目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

·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一、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一)没有实行犯罪事实的 “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犯罪行为的起点是犯罪预备行为),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但不是预备行为的终点。 判断“着手”的形式标准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其实质标准是行为产生了侵害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适用的,其适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请往下阅读了解。 ...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不能忽略的。因诉讼时效关系着债权人能够成功追回欠款、实现债权的问题。具体来说,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呢?一般来说,如果借款超时效将导致借款追不回的后果。那么如果债权超时效债务人如何维权,才能减少损失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