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备案须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海关备案须知
您的位置:首页  »  
 

海关备案须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海关备案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别
1、商标专用权 2、著作权 3、专利权
 
二、海关备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商标权备案申请
申请人应当与商标注册证载明的商标注册人一致。
2、专利权备案申请
申请人应当与专利证书载明的专利权人一致。如果专利证书签发日至申请保护日间隔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权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专利登记簿副本》上的专利权人一致。
3、著作权备案申请
申请人应当与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上的著作权人一致。未进行著作权自愿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与其他有关著作权的证据载明的著作权人一致。著作权在境外登记的,申请人的外文名称应当与境外著作权登记机关签发的登记证明一致。



  

三、海关备案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
1、商标备案所需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或者商标注册续展的证明。
2、专利备案所需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
1)、专利证书复印件(限专利证书签发日至申请保护日间隔不足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簿副本》(限专利证书签发日至申请保护日间隔超过一年或者专利权人名义发生变更的)的;
2)、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复印件(限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公告的复印件(限外观设计专利)。
3、著作权备案所需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
1)、国家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限著作权在境内登记的)、境外著作权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限著作权在境外登记的);
2)、经著作权登记机关签章确认的作品照片(限美术和图形作品)。
 
四、海关备案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法人);
2、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或者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旅行证件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内或者境外自然人);
3、境外商业登记注册机关签发的商业注册文件或者证明的复印件(限申请人为境外法人)。



  

五、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备案的好处
1、知识产权备案是海关依职权对侵权货物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的必要前提。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向海关办理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即使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无权主动中止其进出口并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2、有助于海关及时发现侵权货物。尽管知识产权权利人备案后,发现侵权货物即将出入境时仍需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已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联系方式、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等提供给海关,使海关在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能够及时主动予以扣留,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相对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在“主动保护”模式下,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所需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相反地,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必须提供相当于货物等值的担保,担保金额有可能超过10万元;
4、减少侵权货物进出口的可能性。尽快办理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预警和威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尊重知识产权。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进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维护企业利益。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以解决问题。那么,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简答介绍。 一、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

·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未成年人里面具体分为了童工和未成年人,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清楚究竟童工是多少对,而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这样就无法准确区分开童工和未成年工,那也就不能判断单位雇佣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吧。 一、未成年工是指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没有强制拆迁权利的。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一般只有法院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独任审判? 独任审判是指简单...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当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当事人所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既面积多出合同约定或少于合同面积时,应按下列规定与方式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

·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具体是什么内容?
    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具体是什么内容? 并购基金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讲比较陌生,而并购基金的兜底协议书指的是什么,那普通投资者更是一头雾水。但了解这些知识对投资者是有利的,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是知识,让投资者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国家赔偿,不是救济 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 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