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说明原因;



  

  3、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但应提供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申请全部注销的,不需填写“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一栏),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放弃注册申请的应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6、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



  

    7、申请部分注销的,应严格按照《注册证》上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填写需要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部分注销经核准后,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

·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一、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公诉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程序不同、包含的范围不同、后果不同、参与阶段不同。检察院对刑事一审案件及刑事生效案件(可能一审、也可能二审)均可以抗诉;对民事一审案件不能抗诉,对民事生效案件可以抗诉,但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抗诉没有法律依据...

·小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小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大多数人都觉得把钱存在银行里是最安全的储蓄手段,但是,2015年5月,《存款保险条例》开始实行了,这意味着,国家允许银行破产。那如果把钱存在小银行里,小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为您解答。一、存款保险条例对于经营出现风险、经营出现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有序的处置和...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一、商标权著作权等可出质吗? 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出质,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在能源紧张的今天,建筑节能工程成为了建筑项目重要的配套工程,其中又可细分为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及室内节能工程。节能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并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那么,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

·缓刑犯减刑应由哪一级单位申报?
    缓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种,仅是刑罚具体运用中的一项制度,对缓刑犯减刑是减轻原来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1月12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缓刑犯减刑应由哪级单位申报的电话答复》中指出,缓刑犯的减刑,应由负责对其考察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向公安...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
    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还可能判缓刑吗?缓刑判决确定之前犯新罪一般是不可能再判缓刑了,因为判缓刑的条件是嫌疑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昆明市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规定工资支付制度如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与本单位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