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步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步骤
您的位置:首页  »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步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行为人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应当自觉缴纳。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 这两年来经常听到航空发生空难,如马航、法航等。然后从新闻中可以了解到他们都会得到损害赔偿,但是航空运输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都会赔偿,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 1、必须...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2、主观上存在过失。至于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最主要的是根据案件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明和分析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专门知识、工作...

·法院做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在我们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递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在法院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那么,您知道法院做司法鉴定申请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提供一个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法院做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有时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合理合法的进行使用和转让,也不清楚是否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的操作,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下面我将就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章规定来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土地使用权出租转...

·分居后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此时不仅双方会分开生活,彼此的夫妻义务也不会再履行,这样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夫妻一方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如果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分居后的债务又该怎么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

·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一、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答案是当然不正常的行为。 一,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和是否实现就业无关;  二,如果学校以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可以向...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一房二卖是有可...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职员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