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澄华街道、凤翔街道、广益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莲下镇、莲上镇、东里镇、隆都镇、溪南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上华镇、盐鸿镇、莲华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离过婚再结婚登记要离婚证吗
    需要的,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可以。未婚共同买房是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结婚证没有领之前先办房产证写你和她两人的名字,算你们共同购买,共同所有。如果办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按现在规定,房产证上都会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男女一起买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买房,可以是合伙人,共有人...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下面我们将...

·计算机技术及服务合资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

·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一、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 老李夫妇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一直生活在城里,育有一女。虽然...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