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不能私自收取委托人的其它费用,律师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三、医疗纠纷的判断标准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四、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五、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3、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4、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医疗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可以采取调解以及民事诉讼等方式。在广州发生医疗纠纷,若需要采取民事诉讼,需要明确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计时收费和计件收费两种方法,的我们提醒您具体的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车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因为其方便快捷许多人去外地时会选择自驾的方式,但是在外地毕竟是陌生的环境,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常常会发生异地违章的情况,而后在回到原地之后才发现有违章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一、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此时必须要先经过调解,之后法官才能作出判决。而在调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其中只有调解失败的,法官才能依法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此时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能下来 即使提出诉讼...

·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难免会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一方就会提起诉讼离婚,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诉讼离婚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多加注意。这些都是胜诉的关键条件。以下是我们总结的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的事项。 一、开庭前准备的注意事项 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3、通过起诉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我国是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这属于很危
    我国是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这属于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那造成的损害往往就是巨大的。但现在仍有人饮酒之后驾车,其中不乏醉驾的人,那通常含酒精多少可认定醉驾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含酒精多少可认定醉驾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血液中酒精浓度的...

·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进行国家赔偿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的,当然国家赔偿他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依据,也就是说需要一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生活中很多人出现过作伪证的情况。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一、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

·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纠纷。在解决纠纷之前,劳动者首先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完成,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那么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

·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
    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 对于医疗事故很多人都比较清楚,你在发生医疗事故就必然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创伤,甚至会导致患者直接死亡,这样的事实对于患者家属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纠纷需要及时的去依法解决,那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完全依靠交警、医护人员的救援,这显然是不利的,也很容易扩大损失。此时不管是作为肇事的一方还是受害人,其实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那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