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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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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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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174号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周休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规定我国劳动者每周休息二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国家法律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加班时间计算时应以多少小时为基础的问题上,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
    三、国家法律关于加班补助的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的相关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44条第3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工作只是一种谋生手段,个人价值的体现不仅仅是通过工作。用人单位若超出律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身为劳动者的我们有理由拒绝,同时对于自己的加班补助也应极力争取。加班涉及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双方若能遵守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可以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加班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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