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阴阳合同、司法判决避税或将增加

   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不过,从目前南京个税实际征缴情况来看,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交易双方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税费征缴。

  

  2.伪造欠债事实,通过司法判决过户

   一业内人士在微博上表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可以通过申请司法判决,直接把二手房判罚给购买方,节省的税费更多。该人士表示,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伪造欠款事实,由买方向法院申请司法判决,要求卖方还钱。卖方则表示愿意以房代偿,最终由法院将二手房判罚给买方。不过,这样的避税办法需要经得住司法部门的调查考验,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行为。我爱我家市场总监胡涓娟表示,这样的避税行为不可取,需要冒的风险更大。

  

  3.最“损”避税办法过户只要几百元

   除了阴阳合同、司法判决之外,根据目前的“国五条”细则规定,以公司名义售卖二手房并无征缴20%所得的规定,一些二手房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进行避税。不过,以公司名义售房牵涉到的问题颇多,普通购房者极其容易陷入其中,从而导致利益受损。

   在网友列举的各种避税办法中,最“损”且号称最简便有效的一招,则是通过离婚、结婚来实现。这样的避税方法一共分为三步: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最多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哺乳期可以协议离婚吗,离婚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女方在哺乳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对此,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呢?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详细讲解,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哺乳期可以协议离婚吗 1、哺乳期内离婚有两种方式 (1...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家可以通过催告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买房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可以退...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随处可见,当然,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和它的员工之间以及股东是具有重要的关系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的各个公司都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股权方面的激励措施,很多人对于这个措施并不是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一、什么叫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以及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费计算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买...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一、公司安排出差可以拒绝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一、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不会被判刑,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不用判刑,但一般的情况之下也是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轻伤也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一般对于和解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一种证明...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是商铺,还是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我们知道商铺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

·合同违约金每日5%属于哪种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每日5%属于哪种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