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注意事项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如果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提交民事诉讼,可以按照以往的民事诉讼状进行诉讼,在诉讼状中需要注意上述提到的注意事项,明确的标注出诉讼状的主要想要表达的内容,明确诉讼请求,同时需要明确的写出原告以及被告的简单情况,标注出是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合同风险?
    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发展经营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合同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来保障合同的有效和安全,那么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我们为您找到如下...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严重的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轻则会产生车辆剐蹭划痕等问题。面对交通事故的办法是等待交警依据交通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绝不能驾车逃逸。驾车逃逸是情节极为恶劣的行为,那么车辆发生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

·重婚罪保护的法益是人身权里面的亲权和配偶权
    重婚罪保护的法益是人身权里面的亲权和配偶权。现行的重婚罪不单单是惩罚结两次婚的那个人,还惩罚那个明知道是对方是有夫之妻或是有妻之夫而继续不顾一切地和其结婚的人。按照我国的规定,最高的处罚是剥夺其人身自由两年。对于这个惩罚,民间有不少说法,那些曾受伤害的人咬牙切恨地说,处罚太轻了。...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2023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有固定的期限的,当然,在固定期限到来之前劳动者也是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一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是有经济补偿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 一、合同到期...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理论上有五要件和六要件说。但是,六要件说已经取得了通说的地位。现详述如下:

  (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

  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票据法规定的转达让方式一般有两种,即背书转让方式...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一、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一、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特点 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是包...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