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哪些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做出了明确回答。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应该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其中一半的发起人的住址应该在我国境内。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
    随着目前我国离婚案件的频频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婚姻被破坏的原因主要在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而大多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在于第三者的插足,那么,当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您分析。 一、第三者概念之争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第三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

·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 为依法惩治敲...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n...

·工伤鉴定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赔偿是对危险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如果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使得身体或精神受到了伤害,经过工伤认定和鉴定,确认伤害的级别,可以得到工作单位的补偿或是国家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么工伤鉴定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补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不少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会就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夫妻在财产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具体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1、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

·没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赔偿金吗?
    没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赔偿金吗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