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长期负债,又称为非流动负债,是会计分录的内容,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负债。长期负债与流动负债相比,具有数额较大、偿还期限较长的特点。因此,举借长期负债往往附有一定的条件,如需要企业指定某项资产作为还款的担保品,要求企业指定担保人。设置偿债基金等,以保护债权人经济利益。长期负债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保证长期负债得以偿还的基本前提是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不至于破产清算。所以,短期偿债能力是长期偿债能力的基础; 第二,长期负债因为数额较大,其本金的偿还必须有一种积累的过程。从长期来看,所有真实的报告收益应最终反映为企业的现金净流入,所以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与企业的获利能力是密切相关的;第三,企业的长期负债数额大小关系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所以对长期债务不仅要从偿债的角度考虑。还要从保持资本结构合理性的角度来考虑。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又能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 由过去的经济活动引起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经济义务。常见的长期负债有长期借款、公司债券、住房基金和长期应付款等。长期负债可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 (1)根据筹集方式,可分为长期借款、公司债券、住房基金和长期应付款等;(2)按不同的偿还方式,可分为定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和分期偿还的长期负债; (3)按债务是否有抵押,分为抵押长期负债,没有抵押品的称为信用借款。综上所述,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的答案显而易见。其中更是简单普及了什么事企业长期负债与其特点,便于阅读者更好地理解长期负债的的作用。长期负债对于企业来讲,其资金来源稳定,运转周期长,利于企业融资要求。从发来说,长期负债便要求企业承担更多、更严格的法律义务,避免将来的违约。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

·抢劫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一、抢劫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4日。不论什么情况,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等。最终羁押或者刑期多长,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 《刑诉...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也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来办理一个公证,紧接着就是最后一步,也就是关于房屋发生继承的时候来进行了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应该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是一个家存在的承载体,所以征地拆迁一定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而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妥善安置好拆迁户们的居住问题,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那么常州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呢?具...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通常有下面三种:1、比如医生在手术中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2、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3、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过失是包括责任过失及技术过失。责任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后果或危害,...

·污染环境罪 故意犯罪的内涵
    污染环境罪 故意犯罪的内涵现在,我国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罪有三种判定形式,分别是“故意犯罪”、“无意犯罪”、“复杂犯罪”。不过,这三种判定都各有各自的局限之处,因为它们只坚持规范的理论犯罪形式的判断标准。而这其中之一的污染环境罪 故意犯罪的内涵,是下面我们将要浅析的。 该故意有两种形...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

·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如果不按照有关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那么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虽然是一种过失行为,但是依然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在交通肇事造成的事故中受到了损害的受害人,如何向交通肇事驾驶人索要赔偿呢?一般来说,依据交通肇事驾驶人造成的后果...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