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是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因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因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
  
  福利待遇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而发生的争议。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因是否安排休息休假、补假,如公休日、探亲假等引发的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在是否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护等方面在公法上的基准要求侵害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
  
  二、多项争议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案由规定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的分类,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如果争议焦点明确,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的争议,很明显应该立为“经济补偿金争议”;仅就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立案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但现在大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往往都不是单一的请求,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于这类案件,仅将案由列为“经济补偿金争议”或者“追索劳动报酬争议”,肯定是有欠妥当的。
  
  在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应该根据争议的内容:
  
  1、从三级案由中选择案由;
  
  2、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在二级案由中进行选择,如劳动者既追索劳动报酬,又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案由应列为“劳动报酬争议”;
  
  3、对于二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一级案由,如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将案由定为“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案由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案由包括四级,通常有确定劳动关系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争议和福利待遇争议等。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案由进行明确,有助于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利益,对于劳动仲裁案由的确定,应该能细化就细化。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达不了一致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向考虑,选择有利于成长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

·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
    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两种类型,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自住型的商品房相对少很多限制。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今天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人想要建立有限公司首先要了解的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那你知道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七个环节。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

·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情形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在工作中,遇到一些用人单位出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那么,我们要依法去处理和协商这样的事情,了解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有怎样的了解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同志...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样判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

·怎样才能不离婚
    怎样才能不离婚 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1、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

·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虽然我国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由于力量比较薄弱等原因,相比较于男性职员,依旧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保护女性的权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性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诶规范,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女职工保护主要包括哪几...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需要备案,只有在完成备案之后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