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络犯罪犯罪主体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网络犯罪犯罪主体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犯罪犯罪主体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1、现有刑法规定未体现出网络犯罪明显低龄化的特点。从网络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来看,网络犯罪越来越呈低龄化趋势,不少惊天大案都是青少年所为。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使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这是不太妥当的。首先,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儿童营养结构的改善,儿童生理和心理状况的成熟也加快,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有较大提高。其次,当前网络犯罪已从以往的盗窃客户信息、文件和存款或通过下载文件和电子邮件散布病毒等,发展到使网络陷于瘫痪,其危害之大影响之深,比起那8种犯罪,完全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再次,从国外立法来看,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也是14周岁。

    2、没有单位犯罪的规定。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许可证制度等,网络主体如服务商、信息提供商等都为法人或单位。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及网络的广泛运用,借助网络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并进而犯罪的公司企业日益增多,网络犯罪主体将必然更多地以单位、组织、集团的形式出现。因此,对于单位实施的以网络为侵犯对象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予以及时的立法设置和司法惩治。

  

   与其他犯罪相比,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相对偏轻。比如根据刑法285 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最高只能处三年有期徒刑。这也许由于当时对于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设计的法定刑太低,这样轻微的刑罚措施对危害较大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就更加不合适。并且,由于法定刑太低,该条规定完全可能导致当犯罪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时,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可能无法行使。

   世界各国对网络犯罪的自然人一般可处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对犯罪的法人采取“双罚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网络犯罪的处罚只有自由刑,因此至少有两种刑罚手段被忽略了:一是未规定罚金刑。而国外主要是采用罚金刑,因网络犯罪大部分是出于经济目的,将其科以罚金刑对遏制此类犯罪应有明显效果。二是缺少资格刑的设置。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于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一定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广的,那么到底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2、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1)拘役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2)看守所是临时羁押犯人的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3)监狱是司法场所,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2、关押的人员不同(1)在我国被判处拘...

·一、工伤认定后到签定多久?
    一、工伤认定后到签定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二、工伤事故发...

·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农民伯伯不容易,他们自己拥有的每一块土地都是辛辛苦苦的保护出来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高楼大厦是一座又一座,所以国家开始了征地,既然征地了就到对土地的主人给予补偿,那么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天津市民买到小汽车后,就要为其办理上牌手续了,这时需要注意将牌照固定结实。否则,当下大雨的时候,因为螺丝松动,小汽车的牌照很可能会雨水冲走。没有车牌是不能上路的,车主应该及时补办。那么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补办的相关知识。 一、天津...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处分好包括房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以避免离婚后相关的纠纷。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离婚房产处分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
    抢劫罪绑架罪的区分是怎样的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登记结婚一定要送彩礼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送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
    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参加工作后每个员工都会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分为企业缴纳一部分和个人缴纳一部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一路都是顺分顺水,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有的企业面临倒闭破产。那么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企业倒闭每年还要交社保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