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很多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军事武器爱好者,持有枪支的目的在于个人欣赏,没有实施其他犯罪的犯罪动机,甚至不知道无证持枪是犯罪,或者明知持枪违法但出于对枪支的浓厚兴趣而持有、买卖,认为自己不利用枪支犯罪,就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没有意识到持有枪支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二是枪支买卖渠道隐蔽,网络及物流的日趋发达为枪支交易提供便利。根据本院办理的涉枪案件分析,在现货市场中,存在枪支弹药的黑市交易,交易摊位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特征,往往以出售如玩具、保安器材等商品为幌子,私下出售枪支,且因为摊位流动频繁,造成案发后查证困难。近年来,网络交易及物流交易监管相对滞后,网友在论坛上可以任意发布买卖枪支的信息并交易,物流方亦疏于对运输物品的检查,犯罪嫌疑人在网上交易后通过物流将枪支直接寄至收买人手中,整个过程呈无人监管状态,且因网络交易非实名制,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增加难度。

  

    三是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派,枪支或成为其扩张势力的重要武器。不少无固定职业的青少年,长期混迹于社会,拉帮结派,形成形式较为宽松,实质上较为固定的团伙,这些团伙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习惯以霸道作风示人,且为争夺生意维持团伙成员高额消费又试图树立起强势形象,遇事不愿妥协,争执后首先想到如何打倒对方,枪支、弹药就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

  

   建议:对网络和物流公司、快递公司等流通行业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议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各类聊天网站和交易网站进行全方位监控,规范网上交易活动,督促网络运营商和相关网站管理者加强网上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审核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严控网络购销途径,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同时严格规范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对邮寄物品的查验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切断枪支等违法物品流通的渠道。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醉驾拘役后,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正常交纳社保,醉驾拘役期间单位没有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正常缴纳社保。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仍然属于单位员工,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权利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2、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

·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一房二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一房二卖严重影响房屋产权顺利过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效的...

·房地产未进行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房地产未进行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未进行网签房屋买卖协议仍然有效。网签是房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用户可以根据网签号对合同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房屋买卖协议》系买方、卖方及中介三...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不能起诉,对于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附随义务应不可单独作为诉讼请求起诉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

·50年产权房子买后悔了怎么办?
    买房时所要花费的费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房屋购买后也是供自己进行居住,因此大部分人对于购房这件事都会十分谨慎,但是也少部分人的马马虎虎,在购房时没有调查清楚而直接购买了,在购买后才发现了房屋的不足之处。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一、结婚一年之内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如何进行离婚前财产公证
    妻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关系,当夫妻关系破裂在法律上解除时,财产成为一个巨大问题。那么离婚财产一般在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呢?离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我们来详细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小包工头受伤属工伤吗
    包工头受伤不属于工伤,包工头与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工程承包或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一、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老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会需要监护人,与年龄大小无关。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 《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