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发明完成的状况,可分为已完成的发明和未完成的发明。未完成的发明,因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实用性,在各国专利法中都不授予其专利。根据完成发明的人数,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根据发明人的国籍划分,可分为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但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利基本是相同的。根据发明的权利归属划分,可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根据发明间的依赖或制约关系划分,可分为基本发明和改良发明。在专利法上最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分类,是将发明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我国《专利法》将发明专利划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类。
  (一)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活动创造出各种前所未有的新产品。需说明的是,各国专利法对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产品的发明都能取得专利权,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发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能获得发明专利。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台设备或机器中的零部件。产品的发明,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制造品的发明摇如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和各种用具等。
  2、物质的发明摇如化学物质、药品、食品等。
  3、材料的发明摇如玻璃、陶瓷、人造金刚石、人工合成胰岛素等。
  4、产品新用途的发明摇这是在不改变物品固有的性质和状态下,揭示出该物品前所未有的用途和功能。如发现木炭可以用以制造火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发现了一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未经过任何人工加工、创制的前所未有的新物品,则不是产品的发明,而属于科学发现。
  (二)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将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采取的步骤或技术手段的发明。方法发明的保护始于员怨世纪中叶,但目前世界各国对方法发明的保护程度不尽相同。如美国只保护方法发明本身,不保护因该方法而产生的产品,而德国及我国的专利法则不仅保护方法专利,而且也保护依照该方法生产的产品。方法发明包括:
  1、制造方法发明摇如制造彩色胶卷、制造特种用途的钢材等的方法。
  2、化学方法发明摇如人工合成纤维的方法、合成树脂的方法等。
  3、生物方法发明摇如杂交水稻培育方法、人工珍珠的培育方法等。
  4、其他方法发明摇如通信方法、测量方法、分析方法的发明等。
  (三)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的实质性改新的技术方案。改进发明和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新产品、新方法的创造,而是在已有的产品或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性革新技术方案,是对现有发明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改进发明能够给已有的产品和方法带来新的特性或促使其发生部分质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发明的本质属性。如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发明了给白炽灯充惰性气体改进了白炽灯的生产方法,使这种灯的质量和寿命得到明显改进,效益大大提高。这就是改进发明。现在很多国家都把改进发明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如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
  《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综上所述,关于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我们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般发明专利主要是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以及改进发明。另外,上文中还为您介绍了每一种类型的特点有哪些,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特征将他们进行区分。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一下酒驾处罚的知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我们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事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

·著作权法几个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几个法定许可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手指是日常生活中运用的比较多的一个身体部位了,如果手指受伤的话,有时候还是会对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的,当然在工作中,手指手上可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伤类型了,很多人会说是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

·担保法关于抵押的解释有哪些
    担保法关于抵押的解释有哪些 一、担保法关于抵押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那到底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现在贷款成为了很多社会人士的首要选择,贷款的人多起来,自然也会有想要投机取巧的人,用假购销销合同骗取贷款,这样的做法是触犯了法律刑法的,那么对于这样的做法会受到什么惩罚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用假合同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