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您的位置:首页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以书面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但该继承案件有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者,仍应由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依法办理申报。
 
  前项应该申报遗产税之财产,已经由大陆地区以外之纳税义务人申报或经国税局依规定径行核定者,不必再办理申报。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提示,法令依据: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六十六条。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2、向法院提出为继承之表示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应于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之表示,逾期视为抛弃其继承权。
 
  应检附文件:
 
  申请书,应载明左列各款事项,并经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之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及住、居所:其在台湾地区有送达代收人者,其姓名及住、居所。
 
  为继承表示之意旨及其原因、事实。
 
  供证明或释明之证据。
 
  附属文件及其件数。
 
  管辖法院。
 
  年、月、日。
 
  被继承人死亡时之全户户籍誊本及继承系统表。
 
  符合继承人身分之证明文件。该身分证明档,需向大陆地区各该管辖之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再向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申请验证。
 
  法令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三条。
 
  3、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应检附何种档?
 
  遗产税申报书。
 
  经核准延期申报者,核准延期申报文件。
 
  被继承人除户户籍誊本及继承人户籍数据。
 
  大陆地区出具之亲属关系证明档,幷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
 
  法院准予继承核备之档。
 
  继承系统表。
 
  遗产(如土地、房屋、存款……等)及扣除项目之相关证明档。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继承台湾有关扣除之规定
 
  扣除额可适用遗产及赠与税法相关规定,如:
 
  被继承人遗有配偶者,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百万元。
 
  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十万元。其有未满二十岁者,幷得按其年龄距届满二十岁之年数,每年加扣四十万元。但亲等近者抛弃继承由次亲等卑亲属继承者,扣除之数额以抛弃继承前原得扣除之数额为限。
 
  被继承人遗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一百万元。
 
  被继承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父母如为残障福利法第三条(现为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之重度以上残障者(应检附身心障碍手册复印件),或精神卫生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之病人(应检附专科医生严重病人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每人得再加扣残障特别扣除额五百万元。
 
  被继承人遗有受其扶养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四十万元,其兄弟姊妹中有未满二十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二十岁之年数,每年加扣四十万元。
 
  但是继承人中抛弃继承权者,不适用前述各项规定之扣除。
 
  法令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人员或者是财产的损伤,而在具体的处理中,自然也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当然,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是有具体的计算标准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1、医疗费 ...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在生活中您都有可能接触到,特别是销售合同,因为买卖随处可见,口头比较多,订立书面销售合同就比较正式了。那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约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一、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暂借条实际上就是欠条,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
    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 子女抚养是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但是毕竟自己不是专门的法律人士,对于子女抚养协议究竟如何写还是心理没底。下面就为您带来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子女抚养协议?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 夫妻离...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一些员工是不能被辞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单位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很严重的犯罪,关于毒品方面的犯罪都是值得关注的热点,其中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犯罪形态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哪些情形是未遂?哪些情形是既遂?现在在下面的文章为您解答。一般来说,故意犯罪既存在犯罪既遂,也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未完成形态。如前所...

·累犯是不是不能取保候审哟
    累犯是不是不能取保候审哟 一、累犯是不是不能取保候审哟? 对累犯一般是不予取保候审的,对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
    不同类别可以抢注商标吗不可以。应对抢注商标的三种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有法律效益;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一、签订居间合同违约金陷阱 从法律上讲,违约金条款的作用是用来约束合同双方的,以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然而,在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笔者发现有极少数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利用其居间地位,设置“违约金陷阱”,非法获取委托人的违约金。其常用的操作手法如下: 1、中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