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我们进行亲子鉴定时,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做亲子鉴定的法律条件
  
  做亲子鉴定需要申请吗?做亲子鉴定不需要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协商是通过司法鉴定还是个人鉴定,一般情况下,为了证实孩子的身份,夫妻之间可以商定做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什么法律条件进行申请,直接到医院做亲子鉴定即可。如涉及到继承等问题,可以做司法鉴定,证实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二、做亲子鉴定的程序
  
  (一)做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
  
  1、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个人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要求被鉴定人至少为成年父亲(或成年父亲和母亲)和儿子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具有知情权,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身份证明
  
  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或2寸同一底片免冠照片3张。我们将在采样现场查验身份证件。 如果小孩无任何证件,可出具正式鉴定报告,但报告中不涉及孩子无姓名。
  
  3、缴费采样
  
  按相关规定缴费;所有被鉴定人都必须亲自到现场由我们的专业人员进行取样,留下指纹及拍摄照片作身份证明,取样时需有合法证人在场。
  
  4、鉴 定
  
  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书后,开始实验室鉴定。
  
  5、结果反馈
  
  出具鉴定结果报告,并由委托者本人签收。
  
  有关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了相关的信息,亲子鉴定程序其实并不复杂,按照以上的流程走就可以了,在进行亲子鉴定前,是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的,只有满足了才可以进行合法的亲子鉴定,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帮助还没有和家人相认的人早日团聚。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

·交通肇事逃逸后多久报警有效
    交通肇事逃逸后多久报警有效?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报案的时效性,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报警,因为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报警,有利于警方保护现场、收集证据、责任划分等。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

·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持有异议,认为邱立在本案中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现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以供合议庭定罪量刑时予以参考。二,被告人邱立的行为在本案中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大多数的小区里都有专门的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的。那么,如果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可以起诉业主的。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不付物业费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供您参考。 一、不付物业费打官...

·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
    一、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1、减刑:一般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2、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

·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怎么办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其中个人租赁房屋的多半都是为满足租赁的居住需求,因此往往租赁的也是民用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根...

·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春新区作为长春市新开发的区域,在建设过程中征用了大量农村土地。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征地部门会发一笔补偿款。是否顺利拿到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金额大小是农民最关心的事情,其实,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是有制订依据的。那么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

·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可以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可以吗?1、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是可以的,这是由于任何人都是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的。首先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