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您的位置:首页  »  
 

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方式来组成,如果确定不同运输方式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除按有关国际货运公约、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外,海关律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依据货物流转状态、装卸费用分担、提单内容记载来确定。

  

1.铁路货物运输



  

根据国际价格术语FcA,对卖方(托运人)责任期间规定:“如货物在装载满一整车,或装载一个整箱货时,卖方必须将货物装载车皮或装载集装箱内,托运人交货责任的终止依据于铁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已接收该批货。但如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不是以装载一整车或一整箱时,通常以托运人将货交由铁路承运人掌握的货物接收处,或将货装上由铁路提供的车辆上时,即完成交货责任。尽管FcA是价格术语,但对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开始与国际铁路货运公约中有关铁路承运人责任的开始点是相同的,均以“交货”与“接受”来确定。



  

2.公路货物运输



  

公路货物运输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的确定,在一定条件下依据具体的运输条款。如门到门运输条款,托运人在自己的工厂或仓库将货交由公路承运人即已完成交货责任。但如果是堆场至堆场运输条款,托运人则应自己或委托他人将货运至出口国家集装箱码头堆场才完成交货责任。如果是拼箱货,则应以将货交由承运人或他人控制的拼箱点才完成货物的交接。



  

3.水路货物运输



  

水路货物运输下托运人与承运人交货责任点的确定,如整箱货则依据运输条款,通常以装船港码头堆场为交货责任点。但如果是拼箱货,应以货交水路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为交货责任点。



  

4.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大多以零担为主,习惯于在货交承运人或其代理后托运人责任即告终止。但如托运人租用整个空运集装箱时,则以承托双方对箱子外表状况、海关关封是否完整来确定交货责任是否终止,甚至有时以货箱装上飞机时才作为交货责任划分点。



  

5.海上集装箱货物运输



  

海上集装箱货物运输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通常以运输条款来确定,如:



  

(1)cY—cY运输条款,以出口国集装箱码头堆场作为交货责任点;



  

(2)D—CY运输条款,以出口国集装箱托运人仓库或工厂作为交货责任点;



  

(3)cFs—cY运输条款,以出口国集装箱货运站作为交货责任点。



  

6.特殊情况的交货责任点确定



  

由于各国法律之差异,加之单证内容制作与具体业务运作不符,其对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的确定带来难度。而对交货责任点认定的误解与盲点始终是责任纠纷产生的根源。以下是几种特殊情况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的确定。



  

(1)提单上记载FCL—FCL,但未注明具体运输条款,FcL—FcL是整箱交接形式,它不是具体的运输条款。该交接形式有门一门、门一场、场一门、场一场运输条款。如提单上仅记载FcL_FcL,未注明具体运输条款,在承托双方责任、费用方面极易产生纠纷。如有一家船公司出口提单记载FCL—FcL,接货地在杭州,装船港上海。由于提单未注明具体运输条款,因而承运人认为应由托运人支付内陆拖箱费。而托运人则认为,既然提单记载了接货地杭州,理应由承运入支付内陆拖箱费。在此种情况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的确定习惯以内容记载为准,即既然提单记载了接货地杭州,应由承运人支付内陆拖箱费。



  

(2)提单记载CY—D、OCP运输cY—D是集装箱整箱货运输条款,而0cP运输则是美国内陆地区运输条款。从运输条款看,承运人在进口国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整箱货后即完成货物全程运输。但0cP运输条款规定:①承运人的交货责任应以美国西海岸港口作为交接点,因而由收货人承担在货运抵美国西海岸港后拖运至自己工厂或仓库的责任和费用。海上承运人运输责任终止于美国西海岸港口,因为ocP运输下承运人对自己运输区段承担责任。②ocP运输条款中,海运与陆运各自签发运输单证;海运、陆运运费分别计收:尽管是由两种不同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全程运输,但不是完整的多式联运。



  

(3)直达海运、海海转运、海海联运如提单签发直达海运,或海海转运、海海联运,但提单上注明了“PREARRIGED BY HIGHT wAY;RAIL wAY;wATER wAY”。对此种提单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可以内陆点来认定,而不是在装船港。


·什么地区会拍摩托车闯红灯
    机动车区域能拍到,凡是有监控的地方都能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行列,违章和私家车一样,会被扣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

·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特定的事项中,例如国家国家法律机关破案错误,抓错了人,像这样的失误,在被当成凶手被释放之后可以请求国家予以赔偿。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用到一个文书格式,叫做国家赔偿决定书。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

·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
    我们知道自古以来子女就有义务责任去赡养父母,但是仅今年子女抛弃父母的现象频发发生,国家在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在法规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入股故意抛弃父母致使父母出现严重的健康损失就要依法追究责任,有时候还会出现儿子和女儿赡养的不同,那女儿和儿子的赡养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女儿...

·公租房的特征
    第一,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是否是劳动关系? 按国家规定,男性60周岁以上和女性50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55周岁)的人,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当然,全国各地的政策对劳动和劳务关系的判断都各执一词,也有一些地方法判决是劳动关系,主要考虑员工超龄了...

·立案时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醉驾在我国是要处罚的,不仅会扣分,拘役还会罚款处理。至于罚款
    醉驾在我国是要处罚的,不仅会扣分,拘役还会罚款处理。至于罚款,也要看时间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程度罚款,有时候罚款是根据所驾驶的车辆种类来罚款的,那么,深圳醉驾罚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深圳醉驾罚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 酒...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