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
您的位置:首页  »  
 

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按照规定,只要是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要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劳动者基本工资的构成部分,应该体现在每月的工资单上。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五险一金能否换成工资?针对这些关于五险一金常见的问题,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五险一金能折换成工资么?
  
  1、五险一金不可以发到工资的。社会保险法只规定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给职工购买五险的,没说可以折成工资支付的。
  
  2、《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是什么?
  
  1、养老保险:是指参与劳动的我们到达法定的年龄后就可以在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地方领取养老金,用以保障我们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用需。
  
  2、医疗保险:是指作为劳动的我们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里,难免会磕磕碰碰,若是万一出了点什么问题需要就医了,而这个医疗行为又在医疗保险的合同约定之内,那么我们就可以从保险方拿到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3、失业保险:谁也不能避免换工作,而在换工作的期间,谁也不敢确定需要多久才能找到下一份合心意的工作,而在这期间我们是没有工资可拿的,也就是零收入的,于是失业保险就给失业的我们提供了一份可支配的现金以及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以帮助我们就业。
  
  4、工伤保险:在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或者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遭到意外或着患上了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是死亡时,我们或我们的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是指女性劳动者在怀胎十月的时候不得不暂时中断劳动,那么由国家和社会提供津贴、产假、和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6、住房公积金:是指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到指定的账户但平时不能取出,只有在特定是时候才能用,如购房,出国定居,离休、退休等。
  
  三、五险一金如何缴纳?
  
  五险又称五保,社保,医保,失业保,工伤和生育保,住房公积金.其中五保中的社保和医保要个人交部分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要个人交比例的。
  
  月缴费额=月缴基数×缴费系数 ( 注:月缴费额为当月缴纳保险金额,月缴基数为缴纳人税前工资,缴费系数根据每年国家规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相应缴费系数。)
  
  通过上面的讲解,我们应当对为什么工资发了五险一金看不到有了一定理解。通常,五险一金是会体现在工资单上的,如果看不到,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人事部查询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同时,五险一金是劳动者的社会福利,是不能直接折算成工资发放的。五险一金缴纳的金额和工资挂钩,工资越高,缴纳的也就越多。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1、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想尽快的办理好离职手续,需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证明书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在去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需要用到,证明我们已经解除了原劳动关系。现在我们结合一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来给您讲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通常是怎样的? ...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具体规定是: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念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理解,公司法关于合伙人概念以及相关内容的释义也阐释得十分到位,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到底在公司法中的合伙人如何区...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当尽可能的展示己方的有利条件。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